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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闻动态】关于“深圳市新佰特莱科技有限公司”供货周期延误的通知函
发布时间:2015-11-30 / 浏览数:2810
通知函
TO: 深圳市佰特莱科技有限公司
我公司与贵公司于2015.10.28签订的两批供货合同(合同编号102002和101197),交货日期为2015.11.8,当日合同双方确认盖章生效,贵公司承诺务必在交货日期前运达。但贵公司于2015.11.10号通知我方无材料,合同未开始履行,造成我司延迟生产并造成我方给客户延迟交货。鉴于贵司不履行合同,且不履行双方的口头协议(以后不会出现不付款,不发货的现象)我司终止与贵司的合作,剩余货款将不予支付,并且保留追究贵司对我司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。
新乡市万新电气有限公司
2015.11.11